之前看過了無縫,有時會把兩個部位連接起來

因此無縫後就沒辦法分開來了

如果兩個部位的顏色都不同

那未來要上色不就麻煩了...

有沒有辦法讓兩個部位可以分開處理

最後在愉快的組合起來呢?

這裡有個解決辦法:分件

 

 

<何謂分件>

鋼普拉的組合常常以卡榫固定住

這個技術的存在如同前面開場白所述

經過處理後兩個部位可以分開處理

最後還可以輕鬆組裝回去

 

 

<簡單的分件>

這種技術用光用說的不容易想像

就直接以例子切入主題吧。

 

這裡有個裝備是由兩部位零件組合而成的

一旦做了無裂縫將無法分開來

但未來我要上色,分開處理也是較有彈性的

因此這邊我採用分件處理!

IMG_4378  

 

 

將最外面的包覆部位零件取下一塊

觀察到固定裡面那部分的卡榫有兩個

接著我們先觀察較小的那一個卡榫

IMG_4367 

 

 

看到那環形孔了嗎?

要開個缺口,以便將零件經由缺口推入卡榫

先找出第一個要切的部分

IMG_4370 

 

 

第一個卡榫的推入位置找好之後

就先將他裝起來以便來找第二個點

模擬推入第一個點之後,第二個點要怎麼進入

你可以發現切入角度是傾斜的,第一個點也是如此

找到後標記一下就可以開始切了

IMG_4372 

 

 

你可以用斜口鉗,蝕刻鉅等工具切開

然後小力地將缺口對準卡榫在往內推看看

如果進不去則用斜口鉗、筆刀、銼刀等擴大缺口

最大的原則就是慢慢試,慢慢擴大缺口

缺口是要小於卡榫的,這裡我們利用的是零件的彈性

 

千萬不要一次切太多,不然那個關節會"軟掉"

就是因為摩擦力不足,讓關節軟軟的

簡單說就跟你過度把關節的後果一樣

 

這是較為成功的分件範例

IMG_4376 IMG_4365 

  

 

<卡榫也可以下手>

若你套住卡榫的部分很薄的話,切太多會有危險(變軟/易斷)

下面這例子就是如此,我已經切了不少還是推不進去

那就要在卡榫上下手了,你可以用斜口鉗、筆刀斜切卡榫

之後會比較容易套進去,而且不影響他可動唷!

IMG_4383 

 

 

拍的時候手滑了一下沒發現(汗)...

你可以發現我切的部分和卡榫的切口是一致的

而灰色零件的缺口依然小於卡榫

到時候推進去當然也是 ok 的阿!

IMG_4384  

 

如果你問我如果只切卡榫呢?

那我只能說你還沒看懂分件的意義

再回去上頭看一看吧

你懂的話就對此一笑置之吧~

 

 

 

<小力推,溫柔點>

如果你在試推時太大力,關節很容易會斷裂喔!

下面這個就是因為這樣零件變色出現警訊

IMG_4377 

 

 

<一定要檢查>

處理好之後,一定要將零件組裝起來

模擬無縫後的最終狀況是否能推進去

簡單說你零件都得壓緊去試

若推不進去就可能要在磨一點

 

 

模擬無縫之後的狀態推入看看

 

 IMG_4380 

 

 

 

若能推進去就ok了

 

IMG_4378

 

 

 

<分件的風險>

凡是切除原本套件的行為都是有風險的

分件的風險在於:若切太大整個關節部位會軟趴趴

另外若是有噴漆或者筆塗上色的玩家

這些缺口可能會因為溶劑腐蝕而容易斷裂

所以你還是得評估一下要不要做

另外跟假組的剪短卡榫一樣,比較核心的部位不要做。

 

 

<進階的分件>

分件當然不只範例那麼簡單

上面提過:分件是分開處理後能輕鬆裝起來

有不少情況是直接切開零件

切得好的裝進去就固定住了

有時得靠膠水、強力磁鐵等幫助

但這方面所需的工具都比較進階了

萬一弄壞,補救會比較困難

修補好的零件也不會友原本的耐性

不同套件的切法不同,需要自行判斷

不知如何下手的就去參考別人的範例

沒有相當經驗者不建議去做就是了

 

蝕刻鉅是很好的切割工具,但也不便宜

IMG_5174

 

 

 

這個範例算是比較進階的

IMG_5172  

 

可以先加深刻線,剛開始鋸時小心地切

等比較深入之後就可以豪邁的來回鉅

IMG_5176

 

裁切位置好的話,可以不用膠水等輔助

IMG_5181  

 

 

<碎碎念>

我的第一台分件實驗品 SEED 144 HG 巴庫

那四肢的設計實在太不親民了

所以我就大膽嘗試分件這個技術

切除了很多部分,但第一次做不懂什麼

後果就是有點切太多四肢稍微軟趴趴...

這裡你可以看到無知的新手狗啃的分件

當然你聽完我的經驗後應該部會像我這麼慘 XD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Steward 的頭像
    Steward

    berwick1990的部落格

    Stewa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